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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水稻重金属风险评估采样工作的通知
2014-08-22   查看次数:692

云农办质〔2014165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水稻重金属风险评估采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州市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的通知》(农质发〔201412号)要求,为全面掌握全省水稻主产区稻米质量安全状况,我厅委托省农科院编写了《云南水稻重金属风险监测及风险筛查实施方案》,具体牵头负责相关样品汇总分析工作,并在我省开展稻谷采样、稻米重金属风险排查评估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采样工作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评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的重要措施。今年采样工作任务重、时效性强,各地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并指导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稻谷采样工作计划,确保采样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按照规范采样

各采样单位要按照《2014年水稻采样操作规范》(详见附件1)开展采样工作,在确定的水稻主产县区,选择代表性乡(镇),以村为采样单元,每个村设3个采样点位进行采样。要严格采样操作程序,防止随意抽样和人为倾向性抽样造成缺失代表性,保质保量,认真做好水稻采样工作。

三、及时安排采样送样

今年全省共安排10个州市的36个水稻主产县(市、区)承担采样送样工作,各采样单位要按照《云南省2014年水稻样品采样数量计划表》(详见附件2)确定的采样数量,水稻主产区选择种植面积大、主要种植品种进行采样,以确保水稻样品的代表性。

四、做好采样记录与报送

为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水稻采样送样任务,各地在采样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生产情况调查,认真填写样品标签和采样单。采样单(一式三份),一份随样品交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

险评估实验室(昆明),一份由各县区实施采样单位留存,一份

报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备案。

各州市请于2014822日前,将本州市及所涉及县区采样负责人信息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昆明)。联系人:刘宏程,0871-65140430 15925154228

 

附件:1.2014年水稻采样操作规范

2.2014年云南省水稻样品采样数量计划表

3.各州市县联系人信息表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8月18

 

 

 

 

 

 

 

 

主办单位:云南省勐海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http://www.fubosoft.com/menghai
技术技持:上海博纳新技术研究所、上海复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