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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前十月食物中毒42起市民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今年北京市各种原因引起的食物中毒呈上升趋势,截至目前,全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42起,中毒人数751人,死亡1人。市卫生局10日重申,一年内如受到两次卫生行政处罚,将吊销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在今年市卫生局接报的食物中毒事件中,多以细菌性中毒为主,责任单位多发生在集体食堂和“黑送餐”企业,85%以上都是因为在操作过程中未达到卫生要求或是餐具消毒不 彻底。除亚硝酸盐中毒、扁豆中毒等常见食物中毒外,今年本市还出现了多年未见的鲜黄花菜中毒,食者从超市中购买“绿色食品”鲜黄花菜,加工时未经充分浸泡焯熟。还有一位50多岁的业余登山爱好者,因野菜中毒抢救无效死亡。市卫生行政部门对造成食物中毒的餐饮单位立案调查,同时紧急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的通告》,明确指出,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制定并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严禁超卫生许可范围经营食品;禁售超过保质期限食品;采购食品及原料必须索证;制作凉菜必须达到专室、专人、专冷藏、专工具、专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严格清洗、消毒。对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吊销卫生许可证,其经营者及单位一年内不得申请办证。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食品卫生问题及时举报。据悉,到本月底,全市18个区县将开通统一号码的食品卫生投诉举报电话,卫生投诉举报中心设在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内,电话投诉系统以宽带24小时连接各区县。市民发现食品卫生问题,只要拨打统一号码,就能与卫生监督部门取得联系。城区内的举报,“卫生警察”将在30分钟之内出现场,即使是在远郊区县,监督人员到达现场也不会超过90分钟。(来源:北京日报)
   
 
[信息录入日期] 2003-11-13